绵阳律师
首页
吴律师 手机 15555555523(123中8个5)微信同号
点击即可在线咨询律师
首页
>
绵阳律师
无污水处理设施但收取污水费用是否合理?
时间:2024-05-09
作者:
绵阳律师
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,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,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,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,由县级以上地方价格、财政和排水主管部门提出意见,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。法律依据:《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》第三条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你好,请按规定执行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要求其出具收费依据
本文链接:
http://www.bjdbg.cn/310822.html
转载请注明出处!
上一篇:
离异协议书上写着爷爷奶奶的房子转让给孙子,是否有效?
下一篇:暂无
友情链接:
商丘律师
阜阳颍州区律师
六安金寨县律师
杭州刑事辩护律师
青田律师
滁州凤阳县律师
汝州市律师
余杭区律师
南阳律师
昆明律师
杭州劳动法律师
辽宁律师
巴中律师
文成律师
杭州离婚律师
杭州房产律师
柴桑区律师
宿州灵璧县律师
宣城宣州区律师
六安舒城县律师
黄山歙县律师
绵阳涪城区律师
蒙城县律师
郑州律师
芜湖律师
佛山律师
绍兴律师
扬州律师
惠州律师
宁波律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