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冻结了支付宝,但银行卡和微信还没有冻结

时间:2024-05-09 作者:绵阳律师

法院冻结了银行账户。通常在六个月内会自动解冻。当然,如果六个月期满,法院可以要求继续封存,可以延长期限。如因申报遗失而遗失或冻结银行卡,必须将身份证带到银行柜台进行解冻办理。银行卡被冻结的原因如下:1、银行卡在生活中经常使用。每个人手里都会有三到五张银行卡。如果银行卡被冻结,有几个原因。您的信用卡可能有异常交易,如恶意资金、伪造信息、持续密码错误等。2、对于透支银行卡,银行将根据您的实际还款能力为您设定透支份额。当你超额认购时,银行会立即冻结你的信用卡。3、你的银行卡是借记卡。如果冻结,这是一个错误的冻结账户,即银行在交易过程中错误地将更多的钱存入您的账户,那么银行可能会冻结额外的钱。一是司法冻结。根据该法的有关规定,司法机关可以因处理案件的需要,向银行申请冻结您的银行卡。同时,海关、税务机关等部门也有权冻结。法律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财产的规定》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、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,应当作出裁定,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。采取查封、扣押、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,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,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。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。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、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、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。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,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。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、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,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,人民法院可以查封、扣押、冻结。第三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、扣押、冻结:(一)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、家具、炊具、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;(二)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。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,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;(三)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;(四)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;(五)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、医疗物品;(六)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;(七)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》,以中华人民共和国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、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、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、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;(八)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。第四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,人民法院可以查封,但不得拍卖、变卖或者抵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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