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师私下给学生拍照并上传到网上是否违法?

时间:2024-05-07 作者:绵阳律师

法律分析:未经当事人同意拍摄他人并上传至网上属侵犯人身权肖像权,属于侵权而非违法行为。如果是用作商业用途甚至造成严重危害可能涉及违法,可申请民事赔款。(公民肖像权的主要内容包括对肖像的再现权和使用权)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、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、隐私权等权利。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,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。受害人的停止侵害、排除妨碍、消除危险、消除影响、恢复名誉、赔礼道歉请求权,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相关部门已有明确规定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需要看是否用于盈利;

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bjdbg.cn/309564.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!

友情链接: 杭州房产律师 鄂州律师 茂名律师 乐安律师 眉山律师 赣州律师 温州律师 嘉兴律师网 杭州民事诉讼律师 浙江刑事辩护律师 辽宁律师 黑河律师 青岛律师 长沙律师 呼和浩特律师 济宁律师 吉安律师 上饶信州区律师 马鞍山含山县律师 南京江宁区律师 成都郫都区律师 温州乐清市律师 揭阳律师 茂名律师 宜春律师 徐州律师 哈尔滨律师 宁德律师 长沙律师 郑州律师